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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科室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1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通知 
 

桂检发〔2020〕16号

 

关于印发《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文明科室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文明科室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经院党组同意,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01019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文明科室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院机关作风建设,深化全院文明创建活动,突出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梗阻现象,推进我院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要求和创文工作安排,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思想,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融入到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围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创文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以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和落实制度为关键,以创新工作机制、抓好各科室建设为重点,解放思想,干事创业,营造文明、和谐、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全力推动创建工作步入新台阶,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桂阳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文明科室建设水平,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形象,将我院建设成风气一流、形象一流、业绩一流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文明单位,成为我县各单位学习典范。

三、创建范围

院各内设机构

四、创建要求

1、组织创建好。科室负责人重视并主管文明科室创建工作,认真制定科室创建“文明科室”的计划和措施,坚持工作目标和文明建设一起抓。科室人员创建意识强,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文明建设相关资料齐全规范。

2、队伍素质好。能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能积极开展业务知识与技能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创建活动。干部政治思想觉悟高,精神面貌好,业务素质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较好发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业务工作好。科室全体职工能认真履行科室工作职责,紧密围绕工作中心开展业务工作。依法办事,工作效率高,质量好,能圆满完成科室目标管理任务和所承担的职能工作,得到上级机关有关部门的肯定以及大家的认可。

4、遵纪廉洁好。科室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加强对科室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案件,无群众和企业投诉,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5、团结协作好。科室负责人之间、科室之间、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团结一致,风气正。工作顾大、识大体、协作精神强。  

6、道德风尚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讲公德,树新风,弘扬社会主义高尚情操,不发生有损干部形象的现象。

7、文明办公好。科室工作、学习秩序良好,文明用语、文明办公、文明服务。无“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不良现象。室内卫生保持整洁,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具备“文明科室”评选资格:

1、未完成科室年度目标任务,或贻误重要工作的;

2、发生责任事故或刑事、治安案件的;

3、经查实有严重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

4、影响我院创文工作大局的;

5、创建工作考核评分中等以下的。

“文明科室”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院内8个科室均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办法。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由每位干警对8个科室进行投票,评选出投票结果的前三名,提交院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经审定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表彰并授予“文明科室”牌匾和证书,并在年终评先评优中给予相应倾斜

 

附件:文明科室评选表

 

 

 

 

文明科室评选表

 

参选科室

 

  

 

第一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

 

第四检察部

 

第五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

 

  

 

             

             注:请在您支持的三个科室右边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