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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1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文件

桂检发〔20202

 

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警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营造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保护广大干警职工免受烟草烟雾危害,促进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进一步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升办公环境品质,努力维护公众健康权益为目标,机关全体干警职工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生活方式,展现干警职工队伍的良好形象,形成良好机关办公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控烟组织领导根据创建无烟机关工作需要,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组织、检查、督促与整改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柏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兼任控烟监督员。

(二)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控烟宣传资料、开设控烟宣传栏等形式,提高全体干警职工对烟草制品危害的认识,传播控烟知识、戒烟方法与技巧,努力实现从“要我戒”向“我要戒”的转变,引导和教育干警职工主动参与控烟工作。

(三)领导干警带头控烟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控烟,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在室内工作场所吸烟,对来访者不敬烟、不递烟、不劝烟,并主动劝阻来访者吸烟行为。各部门设置控烟监督员,对机关内的吸烟行为进行监督,帮助吸烟干警职工控烟戒烟,并鼓励全体机关干警职工担负起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规范张贴禁烟标志在机关入口处张贴明显的提示进入无烟机关的标识,在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楼道、楼梯等场所按照要求张贴禁止吸烟标志警示标识。同时,通过宣传栏、单位微信群等形式,发布禁烟宣传公益广告。

(五)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域、吸烟室及烟灰缸等烟具,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在公务活动和各类会议中不吸烟、不备烟。

(六)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在室外设立吸烟区,其他公共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三、相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全体干警职工要深刻认识到禁烟工作是维护干警职工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既要做控烟的提倡者,更要做控烟工作的先行者、实践者。

(二)狠抓落实。部门要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创建无烟机关活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努力使机关控烟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将各项禁烟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机关将定期组织对禁烟工作检查监督,坚持对禁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向党组、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书面报告。

 

附件1: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控烟承诺书

附件2:控烟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表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6日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控烟承诺书

一、为了减少烟草危害,本部门承诺将积极参与我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按照我制定的《控烟工作计划》,本部门内所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二、部门所有干警职工做控烟表率,积极劝阻来访者不在本单位内吸烟,主动做好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为吸烟者提供帮助,对患有与吸烟有关疾病的病人,努力宣传、劝导、帮助吸烟者戒烟,使更多吸烟者将从中获益。

四、部门人员不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烟,不接受来访者敬烟,主动戒烟,做不吸烟的表率,积极参与控烟工作。

我们相信,通过全体干警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院将成为实现全面禁烟的场所,以此来带动全社会的控烟工作,进一步减少烟害,使我们的城市更清洁,人民更健康,社会更和谐。我们愿为此不懈努力!

 

部门负责人:       

 

部门人员    

 


控烟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表

分管领导

控烟监督员

控烟工作网络体系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科室名称

科室控烟监督员及联系电话

周明里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7373583899

柏冰

17373583886

办公室

彭 娟 17397354526

第一检察部

邓 蕾 17373583882

第二检察部

梁佳乐 17373583700

第三检察部

刘红星 17373583717

第四检察部

谢明桦 18975720920

第五检察部

刘 伟 18175778702

第六检察部

李 君 13367353879

政治部

李贤慧 17373534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