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1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文件
桂检办发〔2020〕1号
2020年桂阳县检察院创建无烟单位
工 作 计 划
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形成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促进身心健康,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院创建无烟单位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2、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3、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4、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5、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6、明确规定全院干警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7、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二、实施步骤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0年8月)为宣传动员阶段。我院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大力营造出创建氛围。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教育,增强全院干警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和控烟自觉性,提高职工的控烟自觉性和控烟能力。
第二阶段:(2020年9月—10月)为创建实施阶段。全院落实专人管理控烟工作组织开展“无烟办公室”创建活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切实保障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2020年11月)自查整改阶段。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检查,整改问题,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档案资料。
三、具体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我院控烟工作的领导,按照《无烟单位考核评分标准表》,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管理措施,建立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做到单位、部门禁烟工作有专人负责,各项职责有明确分工,各项任务有专人承担,围绕创建无烟单位,营造控烟、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环境,高标准、严要求,反复对本部门禁烟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力争使本单位禁烟工作走上自觉化、规范化、长期化管理轨道,确保如期实现无烟单位创建。
(二)积极开展禁烟培训,加强禁烟工作宣传。通过发放禁烟宣传资料、开展禁烟知识讲座、控烟知识培训等形式,对职工的吸烟与被动吸烟情况、认知程度以及对推行无烟单位的态度等进行调查评估,落实无烟措施,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鼓励吸烟的职工戒烟,降低职工吸烟率。加强培训,使职工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并将“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大力宣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号召广大职工支持履约。
(三)结合自身实际,指定禁烟巡查员,加强巡查。建立健全无烟政策以及配套的奖惩制度、考核制度,设立控烟监督员或检查员,定期巡视无烟措施实施后的禁烟情况,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及时劝阻并提出处理意见;如遇来访者吸烟,礼貌劝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健康课堂”等形式,加强禁烟宣传,强化禁烟知识培训,使干警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无烟单位创建做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部门要把禁烟工作纳入今年工作重点内容,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无烟单位考核评分标准表》,坚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本单位创建成功。
(三)落实考评奖惩制度。对本单位在禁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对问题较多的部门或多次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3日
Copyright 2011-2015 By gyrm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桂阳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主办:桂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桂阳县龙潭西路 电话0735-4470221
技术支持:捷报科技 湘ICP备11018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