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1
桂检发〔2020〕12号
关于印发《2020年桂阳县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领导、各内设机构:
《2020年桂阳县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经院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7日
2020年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
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养,营造良好的精神文明创建氛围,开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根据市、县文明委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院2020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综合文明素质,积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投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来,形成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本院文明水平,力争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实现新突破,迈出新步伐。
二、创建目标
通过文明单位创建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高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基本道德素质,围绕“忠诚、为民、清廉、文明”的检察文化,逐步建立起“执法为民、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新形象,力争2020年成功争创全省文明单位。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院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效显著;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导单位文明创建;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院党组要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面向干部职工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和本单位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运用网络媒体、宣传橱窗等阵地,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刊载主题公益广告;创新开展具有检察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干部职工日常生活中。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本院实际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体现单位特色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守则,引导干部职工涵养职业操守、践行职业道德。开展向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劳动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宣传学习活动;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向奋斗者致敬”“崇德尚礼”“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等主题实践活动。
(四)强化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和党内廉政法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警示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五)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平。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文明、优质、高效服务意识,促进优质规范服务,建立整治“冷、硬、拖、卡”等问题的长效机制,无“索、拿、卡、要”等现象。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深化“一站式”服务,推进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尽力方便群众。采取集中授课、学习研讨、参访交流、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服务能力。选树优质服务典型,开展争创最美检务(服务)大厅、文明窗口、服务品牌、服务明星等文明创建活动。群众办事满意率≥80%。
(六)推进诚信建设。自觉把诚信要求融入单位文明创建,持续开展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宣传教育和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干部职工诚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生产、诚信经营、诚信纳税等方面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强化诚信建设职责职能,主动配合做好有关部门开展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积极支持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七)推进文明风尚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和以“爱卫同行”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及其亲属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科学饮食、拒食野味,利用公益广告、“两微一端”等广泛宣传使用公筷公勺、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创新开展无烟单位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移风易俗,持之以恒抓实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有具体方案、措施,纳入干部职工评先评优考核依据。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5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党员总人数的比例≥80%(单位在职党员总数20人以下的全员注册),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85%。
(八)涵育检察文化。加强文化活动室等文化阵地建设,经常组织开展形势政策、应急救护、消防安全、国防知识等方面教育培训,引导员工养成终身学习的好风尚。推进“全民阅读”,加强单位图书室(图书角)、阅览室等阅读场所建设,推荐一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理论书籍、辅导资料和通俗读物,满足党员干部阅读需求。结合检察职能,组织开展理论、经济、历史、文化等主题阅读活动。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机关文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等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的政治生态和政治氛围。弘扬科学精神,消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极端思想土壤,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
(九)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我院职能职责,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发挥单位自身优势,积极支持、参与打赢三大攻坚战。大力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保护环境、社区服务、慈善捐助、植绿护绿、无偿献血、“三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参与“四季同行·雷锋家乡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积极参与全县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任务。
(十)完善创建工作机制。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建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创建工作氛围浓厚,充分利用网站、自媒体等平台载体,创新改进单位文明创建宣传方式方法;加强文明创建信息化平台建设,开辟文明创建专题专栏,积极主动向湖南文明网等报送创建特色经验信息。针对性开展文明科室、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
(十一)狠抓工作实绩和内部管理。检察业绩突出,主要业务指标居全省同行业前列;圆满完成各级文明委部署安排的任务。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广泛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单位环境整洁优美。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干部职工没有“黄赌毒”现象,积极参与支持“扫黄打非”工作,净化单位文化环境。完善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搭建沟通平台,加强对困难干部职工的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积极解决职工实际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生产生活设施完好,功能齐全,实用、方便。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5月-6月)
召开动员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先进典型,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在单位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人人知道创建活动,人人了解创建要求,人人参与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7月-8月)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对照省文明(标兵)单位测评细则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和各项活动,全面掀起创建高潮,切实通过创建活动提高执法办案工作水平,增强检察队伍软实力。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9月-10月)
根据全年开展创建工作情况,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听取县文明办指导意见,做好省市文明委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构。为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加大创建力度,成立桂阳县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统筹推进工作。
组 长:李 可
副组长:房 星 周明里 徐 剑 陈 岗
成 员:柏 冰 蓝文盛 郭维新 谢书华 廖 斌
黄 冰 冯 辉 王卫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明里兼任办公室主任,柏冰、蓝文盛、冯辉、胡毅、张双全、段苏航、谷雅婷等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对创建工作的具体执行。
(二)加强创建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单位文明程度、干部职工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是树立单位形象、引领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介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要在本院网站建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专栏,为本院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拓宽舆论平台。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经常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和不定时的抽查,及时通报督查、检查、抽查结果。要搞好文明创建的分类指导工作,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有序、深入、持久开展。创建负责科室要认真负责,经常复核整理文明创建工作资料,及时建立健全各项文明创建工作档案,下大力气抓好各项创建落实工作,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形成工作合力。在本院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人员要统一思想,分工合作,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单位的创建活动中来,高质量完成创建方案中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形成整体联动、上下协调、齐抓共建的良好格局,坚定不移地推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持入开展,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目标圆满完成。
附件1: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责任分工表
附件2:郴州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责任分工表(2020年)
序号 |
考评内容 |
考评标准 |
责任 领导 |
责任 科室 |
责任人 |
完成 时限 |
考评方法 |
1 |
理想信 念教育 10分 |
1)党委(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效显著(2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导单位文明创建(2分);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分)。 2)广泛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2分)。 3)党委(党组)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面向干部职工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和本单位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2分)。 |
徐 剑 |
政治部 |
蓝文盛 李 春 |
10月30日前 |
材料审核 |
2 |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分 |
4)广泛运用行业媒体、宣传橱窗等阵地,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刊载主题公益广告(2分);创新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分)。 5)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干部职工日常生活(2分)。 |
周明里 |
办公室 |
柏 冰 胡 毅 张双全 |
10月30日前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3 |
思想道 德建设 8分 |
6)结合行业、单位实际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2分)。 7)制定体现单位特色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守则,引导干部职工涵养职业操守、践行职业道德(2分)。 |
徐 剑 |
政治部 |
蓝文盛 李 春 |
10月30日前 |
材料审核 |
8)开展向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劳动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宣传学习活动(2分);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向奋斗者致敬”“崇德尚礼”“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等主题实践活动(2分)。 |
徐 剑 |
政治部 青工委 |
蓝文盛 冯 辉 |
10月30日前 |
材料审核 |
序号 |
考评内容 |
考评标准 |
责任 领导 |
责任 科室 |
责任人 |
完成 时限 |
考评方法 | |
4 |
党组织 建设和 党风廉 政建设 4分 |
9)强化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2分)。 |
徐 剑 |
党总支 |
肖阿梅 李 春 谷雅婷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 |
10)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和党内廉政法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警示教育经常化、制度化(2分)。 |
徐 剑 |
政治部 |
李 春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 |||
5 |
文明优 质服务 10分 |
11)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文明、优质、高效服务意识,促进优质规范服务,建立整治“冷、硬、拖、卡”等问题的长效机制,无“索、拿、卡、要”等现象(2分)。 |
徐 剑 |
政治部 |
李 春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
12)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深化“一站式”服务,推进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尽力方便群众(2分)。 |
陈 岗 |
第六检察部 |
王卫卫 豆利芝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
13)采取集中授课、学习研讨、参访交流、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服务能力(2分)。 |
徐 剑 |
政治部 |
蓝文盛 李 春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
14)选树优质服务典型,开展争创最美政务(服务)大厅、文明窗口、服务品牌、服务明星等文明创建活动(2分)。 15)群众办事满意率≥80%(2分)。 |
陈 岗 |
第六检察部 |
王卫卫 豆利芝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 |||
6 |
推进诚 信建设 6分 |
16)自觉把诚信要求融入单位文明创建,持续开展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宣传教育和诚信主题实践活动(2分);推动干部职工诚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生产、诚信经营、诚信纳税等方面为全社会作出表率(2分)。 17)强化诚信建设职责职能,主动配合做好有关部门开展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积极支持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2分)。 |
周明里 |
办公室 |
柏 冰 胡 毅 张双全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 |
7 |
文明风 尚行动 12分 |
18)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和以“爱卫同行”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及其亲属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2分)。 19)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科学饮食、拒食野味,利用公益广告、“两微一端”等广泛宣传使用公筷公勺、文明健康生活方式(2分);创新开展无烟单位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2分)。 |
周明里 |
办公室 |
柏 冰 胡 毅 张双全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序号 |
考评内容 |
考评标准 |
责任 领导 |
责任 科室 |
责任人 |
完成 时限 |
考评方法 | |
7 |
文明风 尚行动 12分 |
20)开展移风易俗,持之以恒抓实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有具体方案、措施,纳入干部职工评先评优考核依据(2分)。 |
徐 剑 |
政治部 |
李 春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 |
21)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文明行为习惯(2分)。 22)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5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党员总人数的比例≥80%(单位在职党员总数20人以下的全员注册),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85%(2分)。 |
徐 剑 |
政治部 |
蓝文盛 李 春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 |||
8 |
涵育单 位文化 10分 |
23)加强文化活动室等文化阵地建设,经常组织开展形势政策、应急救护、消防安全、国防知识等方面教育培训,引导员工养成终身学习的好风尚(1分)。组织开展“潇湘家书”活动(1分)。 24)推进“全民阅读”,加强单位图书室(图书角)、阅览室等阅读场所建设(1分),推荐一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理论书籍、辅导资料和通俗读物,满足党员干部阅读需求(1分)。 25)结合工作职能,组织开展理论、经济、历史、文化等主题阅读活动(1分)。 26)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和机关(企业)文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等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1分)。 27)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1分)。 28)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的政治生态和政治氛围(2分)。 29)弘扬科学精神,消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极端思想土壤,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1分)。 |
徐 剑 周明里 |
政治部 办公室 青工委 |
蓝文盛 柏 冰 冯 辉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 |
9 |
履行社 会责任 12分 |
30)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2分)。 31)发挥单位自身优势,积极支持、参与打赢三大攻坚战(2分)。 32)大力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2分)。 |
院领导 |
各部门 |
各部门负责人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 |
33)广泛开展保护环境、社区服务、慈善捐助、植绿护绿、无偿献血、“三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2分);组织参与“四季同行·雷锋家乡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2分)。 34)积极参与所在地方的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任务(2分)。 |
徐 剑 周明里 |
政治部 办公室 青工委 |
蓝文盛 柏 冰 冯 辉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
序号 |
考评内容 |
考评标准 |
责任 领导 |
责任 科室 |
责任人 |
完成 时限 |
考评方法 | |||
10 |
创建工 作机制 10分 |
35)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分);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建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2分)。 |
周明里 |
办公室 |
柏 冰 胡 毅 张双全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 |||
36)创建工作氛围浓厚,充分利用网站、自媒体等平台载体,创新改进单位文明创建宣传方式方法;加强文明创建信息化平台建设,有网站的单位开辟文明创建专题专栏,积极主动向湖南文明网等报送创建特色经验信息(2分)。 37)针对性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车间(班组)、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2分)。 38)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参与率≥95%,满意度≥90%,支持率≥90%(2分)。 |
徐 剑 周明里 |
政治部 办公室 青工委 |
蓝文盛 柏 冰 冯 辉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 |||||
11 |
工作实 绩和内 部管理 12分 |
39)工作业绩突出,主要业务指标居全省同行业前列;圆满完成各级文明委部署安排的任务(2分)。 |
院领导 |
各部门 |
各部门负责人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 |||
40)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广泛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单位环境整洁优美(2分)。 |
徐 剑 周明里 |
青工委 办公室 |
冯 辉 柏 冰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
41)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干部职工没有“黄赌毒”现象,积极参与支持“扫黄打非”工作,净化单位文化环境(2分)。 |
院领导 |
各部门 |
各部门负责人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 |||||
42)完善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分)。 43)搭建沟通平台,加强对困难干部职工的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积极解决职工实际问题(2分)。 44)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生产生活设施完好,功能齐全,实用、方便(2分)。 |
周明里 |
办公室 工 会 |
柏 冰 谢丰收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序号 |
考评内容 |
考评标准 |
责任 领导 |
责任 科室 |
责任人 |
完成 时限 |
考评方法 | ||||
特色加分项目 |
荣誉称号 |
2019年至2020年(以发文时间为准),单位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一项加2分;获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每一项加1分。该项累计最多加10分。 注:“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指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保留、由中央国家机关部门组织评选表彰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保留、由省直部门组织评选表彰的单位荣誉称号。 |
院领导 |
各部门 |
各部门负责人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 ||||
文明创建 经验推介 |
2019年至2020年(以发文时间为准),单位文明创建经验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中宣部《宣传工作》、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推介,或在全国性会议上作交流发言,每项加3分;单位文明创建经验在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新湘评论杂志等省级主流媒体、《湖南宣传》《湖南精神文明建设》推介,或在全省性会议上作交流发言,每项加2分。同一内容的创建经验按最高分加分,不重复加分;该项累计最多加10分。 |
院领导 |
各部门 |
各部门负责人 |
10 月 30日前 |
材料审核 |
附件2:郴州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领 域 |
项 目 |
惩戒办法 |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
1.年内测评两次排名末位 |
取消申报资格 |
2.年内测评有一次低于80分 |
取消申报资格 | |
3.年内测评两次排名末位且低于80分 |
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
4.年内测评一次排名末位且低于80分 |
文明单位黄牌警告 | |
5.年内测评排名末位 |
测评成绩每次罚5分 | |
6.年内测评排名倒数第2、3名 |
测评成绩每次分别罚3分、2分 | |
7.年内测评低于80分但未排在倒数1、2、3名 |
测评成绩每次分别罚1分 | |
8.年内测评发现整改不力、反复无常或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等形式主义的 |
测评成绩每次罚3分 | |
9.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年度测评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问题,被通报批评的。 |
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
10.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年度测评中,存在扣分情形,影响全市成绩的。 |
测评成绩每项罚3分 | |
纪检监察 |
11.单位主要领导严重违纪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以上处分 |
取消申报资格;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12.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超过3人(含3人)严重违纪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处分 |
取消申报资格;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
13.单位主要领导立案处分或班子成员超过3人(含3人)立案处分 |
暂不认定文明单位等级 | |
14.单位主要领导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
测评成绩罚5分 | |
15.单位班子成员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处分 |
测评成绩每人次罚4分 | |
16.单位班子成员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
测评成绩每人次罚2分 | |
17.单位干部职工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处分 |
测评成绩每人次罚2分 | |
18.单位干部职工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
测评成绩每人次罚1分 | |
社会生态环境 |
19.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取消申报资格;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20.发生较大、一般安全事故 |
测评成绩分别罚5分、3分 | |
21.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
取消申报资格;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
22.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
测评成绩罚5分 | |
23.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
取消申报资格;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
24.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
取消申报资格;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
25.发生一般治安、刑事案件 |
测评成绩每人次罚5分 | |
26.领导干部出现涉黑或涉“黄赌毒”现象 |
取消申报资格;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
27.干部职工出现涉黑或涉“黄赌毒”现象 |
测评成绩每人次罚5分 | |
28.主要领导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取消申报资格;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
29.干部职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测评成绩每人次罚5分 | |
30.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案件 |
取消申报资格;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
31.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
测评成绩罚5分 | |
32.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 |
取消申报资格: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
意识形态责任制 |
33.出现不良后果,情节特别严重 |
取消申报资格;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
34.出现不良后果,情节较重 |
测评成绩罚5分 | |
35.出现不良后果,情节较轻 |
测评成绩罚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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