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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7-05-16

 

举报须知

 

(一)检察机关举报中心的性质、职能

 

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是检察机关受理公民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人士,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专门工作机构。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发动群众;受理、管理、审查举报线索和初核部分举报线索;交办重要举报线索;对移送本院侦查部门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催办;开展保护、奖励工作;答复实名举报人等等。

 

(二)举报方式

 

举报职务犯罪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重要形式。为此,各级检察机关均设立了举报中心,通过设置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等,以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举报职务犯罪通常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电话举报,就是举报人按照所掌握的案件线索的性质,通过

拨打举报电话,向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为12309。

(2)信函举报,就是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以书面信函的方式,投寄给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3)网络举报,就是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通过专门举报网址向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网址为:www.hn.jcy.gov.cn/Jubao.aspx。

(4)当面举报,就是举报人就所掌握的案件线索,亲自到有关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当面向举报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举报。

(5)预约举报,是当面举报的一种补充形式,是指举报人就所要举报的案件线索事先与举报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进行联系,约定时间、地点以及接待人员,进行当面举报。

除以上几种形式外,行使举报权也可以采取传真、电报、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总之,采取何种举报方式,由举报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具体情况来定。

 

(三)提倡公民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在举报时留下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行为。

实名举报的意义:

一是便于举报受理机关及时与举报人或者举报单位取得联系,调查取证,尽快掌握和查清相关举报的犯罪事实;

二是便于向举报人或举报单位答复查处结果、反馈信息;

三是便于表彰、奖励举报人,弘扬社会正气。

 

(四)举报奖励规定

 

向检察机关举报管辖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二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有追回赃款的案件,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五千元以下的奖励。

 

(五)对举报人保护措施

 

对举报人的保护,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对举报人的组织保护。相关规定包括:1、检察机关设有专门固定场所和专人负责受理、管理线索,无关人员不得接待,旁听和询问;2、对举报人的所有信息资料严格保密,不准私自摘抄、复制举报材料,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3、调查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不得追查举报人,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举报信的笔迹;4、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5、宣传报道或奖励举报人时,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信息资料。

二是对举报人的法律保护。相关规定包括:1、只要不伪造证据、捏造事实,即使举报有出入,甚至错告,也要与诬告严格加以区别;2、检察机关应当保障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3、检察机关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认真受理,发现一起,坚决查办一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提出检察建议,移送主管机关或部门处理;4、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书写举报信

 

书写举报信,一般分为开头、正文、结尾三大部分:

首先,要有醒目的标题。标题应直接点明被举报人以及举报内容的性质,如“关于某某涉嫌受贿问题的举报”等。

要介绍清楚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举报信的开头应顶格写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个人的名称,如“某某检察院举报中心”。之后,介绍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在某省、某市、某县的什么单位,担任什么职务,联系电话等。详细写明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如:被举报人姓名、年龄、籍贯、单位、职务等。如果被举报人系多人,应分别写清楚。

其次,要详细写清楚要举报的违法犯罪事实。要逐项写明举报人所掌握的违法犯罪事实。如果掌握有犯罪证据或者有证明人、知情人的,还要将证据情况、证明人和知情人的姓名、单位、电话及联系方式等写清楚。

最后,在举报信的结尾部分,要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具体的要求,并签上自己的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和写信的时间。书写举报信还需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所举报的内容应当真实,实事求是,不能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二是要注意保留原始书证和物证。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0735-4422000

高检院举报网站域名:www.12309.gov.cn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地址:桂阳县龙潭西路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