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涛向常委会作《提请批准任命欧阳光军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提请批准任命欧阳光军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12月12日,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上,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涛向常委会作了《提请批准任命欧阳光军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会议经表决,批准任命:
欧阳光军同志为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永庆同志为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雨林同志为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可同志为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小强同志为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福江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元清同志为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杰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小波同志为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邹军华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贵军同志为安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