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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审判改革后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11-20

 
 

11月20日上午,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可列席了桂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听取了桂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冯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的审议。

 

 

桂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可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详细汇报了案件的审理情况,审委会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认定,法律条款的适用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后对该案的争议点达成共识。李可检察长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条款适用、量刑建议等发表了意见。

 

 

 

随后,李可表示,检察机关要虚心向审判机关学习,法检两家要加强沟通交流,拓宽法律视野,交流办案心得,提升办案水平。特别是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助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更上新台阶。

李可强调,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落实宪法和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重要举措,桂阳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

图文:谷雅婷

审核:蓝文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