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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8-11-20

                       

    11月13日,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暨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可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此次活动。

 

 

 

 

(会议现场)

 

会议学习讨论了新修改的刑诉法和检察院组织法,党员干部们联系本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度剖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自身不足之处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措施,达到了应有的效果。

 

(新进党员进行入党前宣誓)

 

李可在组织生活会后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社会主义不动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思想觉悟。二是要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跟核心、砥砺前行;三是要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各项工作中争先创优,助推检察事业更上新台阶;四是要以身作则,时刻以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切实做到党在人心、法律在人心、正义在人心;五是要有一身正气,时刻以党员身份为荣,崇法守正,敢于与歪风邪气、不正之风作斗争;六是要心怀集体荣誉感,把检察院当做自己的“家”,把自身当做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勤奋工作、不懈奋斗,为这个大家庭作出应有贡献。

文/编:谷雅婷

审核:蓝文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