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4
桂阳:司法救助让受害者渡过难关
【通讯员 谷雅婷 陈卫东】近日,收到转款信息的邬某某给桂阳县检察院控申科的干警发来了一条感谢短信:“钱已收到,辛苦你们了,谢谢!感谢你们让我家渡过难关!”
2016年5月,邬某某的两个年幼女儿被同村一七旬老人强奸,其中一个女儿被杀害。2017年3月13日,法院判决下来,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因罪犯无赔偿能力,邬某某至今没有获得赔偿。邬某某的丈夫是精神病人,无劳动能力,年幼的女儿也患有精神疾病,整个家庭的重担都落在了47岁的邬某某头上。之前邬某某在外地务工勉强维持生计,如今痛失幼女,邬某某便辞去了工作回家照顾家人,没有了经济来源,一家人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桂阳县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在了解上述情况后,一边主动联系受害人邬某某说明司法救助政策,让其来检察院办理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手续,一边及时向郴州市检察院汇报邬某某家中困难情况,并建议给予邬某某一家司法救助。最终,桂阳县检察院为邬某某一家拨付救助金共计2万元,同时向郴州市院申请的司法救助款项也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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