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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7-12-20

 

2017年12月18日上午,桂阳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检察联络室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和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各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县环保局所派人员由县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检察联络员。检察联络室设在环保局内,单独办公,主要负责监督移送、立案监督、移送职务犯罪线索、提前介入、监督履职、督促行政处罚执行等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助配合与监督制约,加大对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推进桂阳绿色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规定,经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桂阳县环保局共同商议,县人民检察院在县环境保护局设立派驻检察联络室,旨在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统一认识,形成合力,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绿色美好家园。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国文与县环保局局长谢彬见证了检察联络室的成立。副县长刘久正代表县人民政府对该检察联络室的成立表示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