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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桂阳县检察院开展第四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

发布时间:2019-08-30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桂阳县检察院开展第四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


 为了进一步驻牢意识形态思想阵地,8月23日,桂阳县检察院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2019年第四次集中(扩大)学习,邀请了县委党校讲师蓝志就如何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为全院干警授课。



 蓝志讲师从意识形态的重要性、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形势、如何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三个方面阐述了当前国际社会背景下,我国在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如何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坚定信念,守住意识形态阵地。 
  授课结束后,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曹国文,办公室主任柏冰作了中心发言,就进一步推进我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给出了意见和建议,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可作了讲话。


 



 李可指出,通过这堂课让全院干警了解到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意识形态工作一直以来都是一项重点工作,对国家民族以及个人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历史的教训、网络中无处不在的敌特思想渗透、香港暴乱事件等等都更加说明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极端重要的工作。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首先要加强政治学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约束自我言行,不能背道而驰。其次,在日常工作生活,发现不正确的言论和观念要坚决抵制,不能同流合污,随波逐流;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摆到同一水平线,做到齐抓共管,同频共振,双向发力。





图/文/编:谷雅婷

审核:蓝文盛